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已在深圳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1、深圳市全市下辖9个区,总面积1997.4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927.9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43.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22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494.78万人,常住非户籍人口849.10万人。
2、深圳之名始见史籍于明朝永乐八年(1410年),清朝初年建墟,1979年成立深圳市,1980年成为中国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新兴移民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被誉为“中国硅谷”。深圳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外贸出口、海洋运输、创意文化等多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也在中国的制度创新、扩大开放等方面肩负着试验和示范的重要使命。
1、申请(即时)。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http://xqctk.jtys.sz.gov.cn)提出申请。
2、审核(7天)。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居住地条件、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进行核查。
3、查询结果。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行政服务窗口查询结果。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邮箱: 网站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