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鸡肉与鲤鱼。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
2、鸡肉与李子相克。食则拉痢。解救:吃鸡尿白。
3、鸡肉与菊花相克。食则死亡。解救:细辛一钱,川莲五分水煎服。
4、鸡肉与糯米相克。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5、鸡肉与大蒜。大蒜性辛温有毒,主下气消谷,除风、杀毒。而鸡肉甘酸温补,两者功用相佐,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讲,也与鸡不合。
6、鸡肉与芝麻相克。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
7、鸡肉与芥末。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会伤元气。因芥末是热性之物,鸡属温补之品,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8、鸡肉与狗肾相克。会引起痢疾。
9、野鸡与鲫鱼。鲫鱼属甘温,性热,为下气利水,而野鸡甘酸微寒,为补中益气健脾,故两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鲫鱼与野鸡肉皆含有各种氨基酸及酶类激素、微量元素等,故两者不宜同煮,因其生化反应较为复杂。
1、西红柿。西红柿忌与石榴同食。如果一起吃的话,容易造成营养的吸收不足,同时可以对胃部有一定的伤害的,除此之外没有太大的异常的,但是最好还是可以分开服用,这样就不会造成这个不良影响的。
2、螃蟹。螃蟹与石榴不宜同食。螃蟹富含蛋白质和钙,石榴富含鞣酸。二者如果同时食用,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石榴不宜与螃蟹等海味食品同时食用。
3、西瓜。石榴是温性水果,但西瓜则是寒性水果,二者一温一寒,功能相反,最好不要同吃。
4、土豆。石榴和土豆一起吃会引起中毒。若与土豆同时服用,可用韭菜泡水喝下去解毒。
1、豆腐忌蜂蜜,同食会耳聋;
2、蜂蜜与大米同食会伤胃;
3、洋葱忌蜂蜜,同食会伤眼睛;
4、蜂蜜与韭菜同食会引发心病;
5、蜂蜜和豆浆不能冲服,蜂蜜中含有少量的有机酸,当它与豆浆里的蛋白质结合后,会产生变性沉淀,人体是无法吸收的;
6、蜂蜜与鲫鱼同食会中毒(要用黑豆和甘草解毒);
7、蒜头与蜂蜜会变疳积;
8、葱与蜂蜜会中毒;
9、蜂蜜与莴苣不能共食,两者同食,不利肠胃,易致腹泻;
10、蜂蜜和生姜同食容易肚子痛。
1、海参不能和葡萄一起吃。葡萄的营养价值很高,其中含有的大量果酸可以帮助我们消化,适当的吃些葡萄,会起到非常优秀的健脾和胃作用。海参具有非常强的修复再生功能,可以帮助我们修复肠胃损伤。可是海参和葡萄不能一起食用。
2、海参不能和柿子一起吃。柿子中含有非常丰富的鞣酸,与海参的蛋白质结合到一起,很容易出现沉淀物,这种沉淀物很难从我们的身体中排出,可能会引起结石,还可能刺激到我们的肠胃,使我们出现恶心,便秘等症状。
3、山楂酸甘,微温。可以用于肉食积滞、胃烷胀满、泻痢腹痛、瘀血经闭、产后瘀阻、心腹刺痛、疝气疼痛、高血脂症等症状。 山楂不可以和海参一起食用,是因为山楂里面含有的酸性物质会破坏海参所含的胶原蛋白,而且两者同食,还会引起腹疼、呕吐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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