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上下班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也遵照国务院规定的放假安排。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不一样,有的是五点半,还有六点下班的,要看当地的情况了。如果碰到特殊节日或日子的话,则最好提前预约,这样她们才能为您提供服务。
1、首先,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记处办理。
2、同时,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电话预约,查询登记处号码,新人提前在网上查询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登记处的电话号码,或者直接拨打114查询号码。拨打号码预约,拨打查到的登记处号码进行预约。一般会有24小时语音电话或者人工电话,新人尽量在上班期间拨打人工电话进行预约,也可以咨询其他的问题。预约时需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号、预约日期和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
2、现场预约,了解可预约时间,每个登记处都会有相应的官网,在官网内会发布何时何地可以进行现场预约的消息,新人及时关注,并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当事人或者委托他人带资料前往预约,新人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按照提供的现场预约时间去预约挂号,并提供挂号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携带的证件官网上会直接公示,新人根据自身情况携带。
3、网上预约,进入户籍登记处的官网或关注公众号,现在网络发达,想预约登记的新人可以直接搜索户籍处的结婚登记处官网,或者关注当地的公众号,在里面进行操作。进入预约界面填写个人信息,无论你是官网填写还是在公众号里填写,都需要进入预约界面,并在里面填写两人的个人信息和预约时间和登记处地点。要注意的是选择的登记处地址必须是新人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地址,否则视为无效。
1、领养孩子是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2、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l)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5)收养协议。(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zd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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